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劉常青 易莎娜
  無業男子在戀愛交往過程中,謊稱自己是地產開發商,以“借”為名,共騙取女友16萬餘元。5月12日,經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被告人譚德強因犯詐騙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。
  今年54歲的譚德強系湖南湘鄉人,無業,曾於1999年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。2012年初,譚德強通過社交網站結識了湯某並開始交往,在交往的過程中,發現湯某家境不錯,便產生了騙取湯某錢財的想法,譚德強謊稱自己是做建築工程的,在湘潭市九華工業園有工地,以此騙取湯某的信任。自2012年2月至11月期間,譚德強以自己承包的工程需要資金運轉等為由,以“借”為名,先後多次從被害人湯某處共騙取了161500元,並將所得錢財揮霍一空。為了打消湯某的疑慮,譚德強還帶湯某到湘潭一個工地上,謊稱自己就是該工地的開發商,並出示偽造的兩張借據,內容為“李某某向譚德強借款計150萬元”,讓湯某相信其有還款的能力,以達到詐騙的目的。
  2012年11月的一天,湯某在接到一陌生女子要求譚德強還款的電話時產生疑慮,便催促譚德強還款,譚德強因無還款能力而逃匿。2014年2月1日,譚德強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,經審訊,譚德強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  (原標題:無業男變身“地產商”詐騙女友獲刑六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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